第9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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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1章
隨著天氣越來越暖和,後院菜架子上熟了的不僅有番茄,還有各種瓜果蔬菜。
加上牧場的蛋奶,溝渠裏的魚蝦,時聞他們的生活水準直線上升。
弓疆他們幾人也更愛來家裏蹭飯了。
他們蹭飯的同時會幫著幹活。
時聞挺喜歡他們過來,年輕人沒事在家閑聊,也帶有別樣的活力。
何況他們都是高學歷人士,聊天的時候經常透出許多有意思的資訊。
這天,雨下了一天。
草原上濕漉漉的,連水帶泥,走在上面,每踩一腳都能“咕嘰”一聲,擠出一大泡水。
不過春雨好像顏料一樣,每下一次,就將大地刷綠一分。
現在整個大地綠意盎然,時聞家牧場裏的草更是厚實得如同上好的地毯。
時聞怕蜂箱進水,下午的時候特地抽空去看了看,並在上面壓上了新的塑料布,為蜂箱遮風擋雨。
因為幹的活比較瑣碎,回來的時間就晚了一些,他回來的時候,弓疆幾個人已經跟著燕克行回來了。
戈閱看到時聞,老遠就揮手:“時哥,今天我們帶了特別好吃的肚包肉回來,你嘗嘗啊。”
時聞穿著雨鞋走近:“哪來的肚包肉?在飯店買的?”
“不是,老鄉家的手工自制。”戈閱高興地說道,“祖傳手藝,特別好吃,老師就問人買了一大盒回來。還有皮凍,用雞皮和魚皮凍的,也特別好吃。”
時聞被她說饞了:“那今天得早點吃飯。”
晚飯,果然有戈閱說的肚包肉和皮凍,味道確實也好,比外面賣的好吃多了。
大家一邊吃飯一邊聊天,不知道怎麽地,聊起了美食。
戈閱便道:“已經下了好幾場雨了,什麽時候去采地耳啊?”
時聞隨口接道:“地木耳嗎?牧場上就有,就在靠近山的那邊。你想吃,我明天巡視回來的時候給你帶一點。地耳吃著還成,就是太難洗了。”
戈閱:“不是,外面的地耳味道一般,得去寧蘭谷采,那裏的地耳才好吃。”
時聞:“地耳跟地耳還不一樣啊?”
戈閱:“是啊,那地耳特別鮮,一年好像也就春天能采。采來之後一定要配豬油炒,還得放大量的野山椒和我們本地的野蔥,爆炒,炒出來又香又辣,賊下飯。”
時聞疑惑:“野蔥不是有點苦嗎?”
“可它香啊!”戈閱說道,“炒透了之後,那點微苦也變成特殊風味了。吃這個還得配濃雞湯,用來泡飯,飯也得用東北米煮出來的飯,那樣才夠香軟。”
戈閱說得繪聲繪色。
藺誠騫說道:“好像你會做一樣。”
戈閱:“我會吃啊!你們誰不想吃?”
大家目光閃爍。
時聞驚奇地看著他們,感覺這個炒地耳應該真的很好吃了,要不然大家不會是這個表情。
戈閱對著時聞:“去年吃的時候,我嫌地耳太碎了,吃起來比較麻煩,想去拿個勺子舀,結果被師兄罵了一頓。”
弓疆無力解釋:“我沒罵你,我就是說地耳不夠多,舀著吃一下就吃完了,桌上其他人就沒得吃了。”
戈閱哼哼:“還不是一樣。反正去年我沒吃夠,今年就想再吃一頓。”
時聞:“真有那麽好吃嗎?你說得我也想嘗嘗了。”
時聞看向燕克行。
燕克行道:“味道確實不錯,時令野菜,想吃只能這兩個月吃。”
時聞:“那要不然我們去采點回來?”
燕克行:“周六去吧。到時候去采了那邊的野蔥一起炒。”
既然已經安排好了,時聞就等著了。
周六那天,難得全員沒睡懶覺,一大早就來時聞家等著。
戈閱特地提了個籃子,還催促時聞:“時哥,我們快點,早上剛剛冒出來的地耳最鮮嫩了。”
時聞趕忙說道:“稍等一下,擠完奶就去。”
戈閱:“那我來幫忙。”
大家一起動手,牧場上的活很快就幹完了。
他們分為兩車,帶著狗子們一起出發。
今天要去河谷裏采地耳,時聞還從來沒有來過這邊。
等到了地方一看,河兩邊亂石嶙峋,沙地上只長著一些矮矮的亂草。
以他的目力,一眼看過去,居然都發現不了地耳。
時聞:“這裏真的有地耳嗎?”
戈閱接話:“有的,就是要翻著石頭慢慢找。這裏的野蔥也特別好吃,時哥你要是看到了,一起帶上啊。”
時聞:“成。那我們分開來找吧。”
大家四散開來。
時聞和燕克行一起,狗子們則擠在他們身邊,跑來跑去。
兩頭小老虎看見河水,走不動道了,趁著時聞和燕克行在尋找地耳的時候,它們“撲通”一聲,跳到河裏玩水去了。
時聞聽見了聲音,回頭一看,就看見它們的身影消失在水波裏,只得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當成沒看見。
小老虎愛玩水真是天性,逮著機會就會去玩,反正它們會游泳淹不著,時聞就不管了。
時聞轉過頭,繼續尋找地耳。
很快,他就看到了一塊小小的地耳。
這塊地耳圓圓的,通體青綠,看起來有點像小狗的耳朵,就是小,只有指甲片那麽大,看著倒肥糯。
時聞彎腰揪起來一看,又將采到的地耳放到鼻端聞了聞:“這味道——有點藻類特有的清香,又有一點雨後的氣息?好像確實不是普通的種類。”
燕克行:“一般人根本分不出其中的區別。”
“其實區別還挺大的,長相跟味道都不一樣,其他地方的地耳沒有這股清香味。”時聞深嗅一口,問道,“這個地耳,跟我們平時吃的地耳屬於同一種嗎?”
燕克行:“同屬一個大類。”
兩人一邊說話一邊尋找。
時聞很快發現,所有地耳都只有指甲片大,不過肉質倒還算肥厚。
時聞將地耳舉到眼前看,地耳後面帶著細細的沙子和草莖:“它好小啊!等會洗的時候肯定很麻煩。”
燕克行:“讓戈閱他們去洗。”
時聞:“那得費好一陣子神了。”
今天要采的地耳實在太小了,狗子們幫不上忙,便在這淺灘上玩了起來。
時聞他們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,就是效率比較低,采了半天,收獲的地耳也就堪堪蓋住籃子底部。
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來,實在太費事了,有這點時間,幹點什麽不好?
他們采了三個多小時,總算采到了半籃子地耳。
相比之下,采地耳時采到的野蔥要多得多,現在已經裝滿了一籃子。
時聞累得腰酸背疼,便提議道:“不采了,我們回家吧?”
戈閱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,請求道:“差不多也夠了。今天的飯還是老師來做?”
燕克行淡淡地“嗯”了一聲。
戈閱他們三個更高興了:“那我們來洗。”
時聞道:“你們不是說要用雞湯配白米飯嗎?我訂了只布雷斯雞,等會兒你們先回牧場,我跟燕克行去拿雞?”
戈閱:“行,那我們先去洗地耳。”
五個人分成兩車,家裏的小動物們也分成兩車。
為了安全起見,兩頭小老虎還是跟著時聞他們行動。
兩頭小老虎現在已經坐習慣車了,在車上也不怎麽暈,同樣也學會了乖乖地臥在座椅上。
今天也是如此,它們一上車就跳上了後座,一只向左旋轉,一只向右旋轉,睡成了兩只虎斑甜甜圈。
時聞和燕克行開車經過傅博修家,讓傅博修把布雷斯雞拿出來。
傅博修還看了一眼他們的後座,疑惑道:“你們後座放的是什麽?還怪好看的。”
時聞笑道:“秘密。你把雞給我,我放在腳下就可以了。”
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擋,也看不清後座究竟有什麽,只得點頭說道:“行吧,你們看著點,小心它半路會飛起來。”
時聞:“知道,錢我微信轉給你了,回頭見啊。”
時聞簡單跟傅博修交接完,也來不及寒暄幾句,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場。
他們回去的時候,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懇懇地洗地耳、洗野蔥,現在多了一只雞,他們還得兼顧殺雞。
布雷斯雞比較兇,時聞幹脆拎起圍裙:“我來殺雞,你們繼續洗菜就行了。”
弓疆:“時哥,要我們幫著打下手嗎?”
時聞:“不用,一只雞的事,我三兩下就弄完了,燕克行,你也不用管我這邊。”
燕克行點頭:“需要幫忙叫我。”
現在已經快到十二點,再不抓緊時間,午飯就得弄到很晚了。
時聞麻利地殺雞褪毛,十分鐘就弄好了,然後交給燕克行煮雞湯。
他們家有一個特別大的砂鍋,平時偶爾用來燉鵝、燉羊,一鍋燉出來,夠家裏的所有小家夥吃,今天燉只六七斤的雞也不在話下。
大家一起幹活,速度相對比較快。
吃地耳,麻煩主要麻煩在洗上,洗幹凈之後,接下來的步驟就很快了。
燕克行起鍋燒油,用的正是豬油,油裏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,濃郁的香味“騰”一下就起來了。
時聞站在旁邊,肚子被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。
他看燕克行在鍋中下入地耳,猛火爆炒,再放野蔥頭,等炒透了,用鹽巴、醬油等調味。
要起鍋的時候,他再在裏面下入大量野蔥葉。
整個過程不超過三分鐘,然而那股香氣已經飄得整個屋子都是了。
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著。
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飯了,大家連忙拿碗,拿筷子,端著炒地耳往飯廳跑。
飯桌上。
時聞盛了一大碗白米飯,而後按照戈閱他們的建議,在裏面澆上了兩勺濃濃的雞湯。
濃稠的金黃雞湯澆入雪白的米飯中,上面飄著的青翠蔥花更是喜人。
他第一次吃濃雞湯泡飯。
濃雞湯的香味完全不會掩蓋米飯的清香,反而雞湯的葷香為米飯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覆合香味,簡直賦予了白米飯另一種生命。
他先吃了一口米飯,感覺吃法甚是美妙。
等吃完飯,時聞再夾了一筷子地耳。
地耳入口,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香。
地耳的鮮香,野蔥的沖香,野山椒的酸香……種種香味混合在一起,層層疊疊,互相纏繞,共同組成了一股極為覆雜的香味。
這種香味直沖腦門,時聞只能感覺到好吃,卻沒辦法用言語形容,究竟好吃到什麽地步。
吃一筷子地耳,再吃口雞湯泡的飯,香味層層疊加,香辣酸濃的味道卻稍微壓了下去,所有覆雜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裏,直叫人想吃下一口,再品嘗這豐富而覆雜的味道。
真是香慘了。
不愧是讓戈閱記了一年的炒地耳!
時聞舉著筷子的時候心想,他吃完這次,也能記一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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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上牧場的蛋奶,溝渠裏的魚蝦,時聞他們的生活水準直線上升。
弓疆他們幾人也更愛來家裏蹭飯了。
他們蹭飯的同時會幫著幹活。
時聞挺喜歡他們過來,年輕人沒事在家閑聊,也帶有別樣的活力。
何況他們都是高學歷人士,聊天的時候經常透出許多有意思的資訊。
這天,雨下了一天。
草原上濕漉漉的,連水帶泥,走在上面,每踩一腳都能“咕嘰”一聲,擠出一大泡水。
不過春雨好像顏料一樣,每下一次,就將大地刷綠一分。
現在整個大地綠意盎然,時聞家牧場裏的草更是厚實得如同上好的地毯。
時聞怕蜂箱進水,下午的時候特地抽空去看了看,並在上面壓上了新的塑料布,為蜂箱遮風擋雨。
因為幹的活比較瑣碎,回來的時間就晚了一些,他回來的時候,弓疆幾個人已經跟著燕克行回來了。
戈閱看到時聞,老遠就揮手:“時哥,今天我們帶了特別好吃的肚包肉回來,你嘗嘗啊。”
時聞穿著雨鞋走近:“哪來的肚包肉?在飯店買的?”
“不是,老鄉家的手工自制。”戈閱高興地說道,“祖傳手藝,特別好吃,老師就問人買了一大盒回來。還有皮凍,用雞皮和魚皮凍的,也特別好吃。”
時聞被她說饞了:“那今天得早點吃飯。”
晚飯,果然有戈閱說的肚包肉和皮凍,味道確實也好,比外面賣的好吃多了。
大家一邊吃飯一邊聊天,不知道怎麽地,聊起了美食。
戈閱便道:“已經下了好幾場雨了,什麽時候去采地耳啊?”
時聞隨口接道:“地木耳嗎?牧場上就有,就在靠近山的那邊。你想吃,我明天巡視回來的時候給你帶一點。地耳吃著還成,就是太難洗了。”
戈閱:“不是,外面的地耳味道一般,得去寧蘭谷采,那裏的地耳才好吃。”
時聞:“地耳跟地耳還不一樣啊?”
戈閱:“是啊,那地耳特別鮮,一年好像也就春天能采。采來之後一定要配豬油炒,還得放大量的野山椒和我們本地的野蔥,爆炒,炒出來又香又辣,賊下飯。”
時聞疑惑:“野蔥不是有點苦嗎?”
“可它香啊!”戈閱說道,“炒透了之後,那點微苦也變成特殊風味了。吃這個還得配濃雞湯,用來泡飯,飯也得用東北米煮出來的飯,那樣才夠香軟。”
戈閱說得繪聲繪色。
藺誠騫說道:“好像你會做一樣。”
戈閱:“我會吃啊!你們誰不想吃?”
大家目光閃爍。
時聞驚奇地看著他們,感覺這個炒地耳應該真的很好吃了,要不然大家不會是這個表情。
戈閱對著時聞:“去年吃的時候,我嫌地耳太碎了,吃起來比較麻煩,想去拿個勺子舀,結果被師兄罵了一頓。”
弓疆無力解釋:“我沒罵你,我就是說地耳不夠多,舀著吃一下就吃完了,桌上其他人就沒得吃了。”
戈閱哼哼:“還不是一樣。反正去年我沒吃夠,今年就想再吃一頓。”
時聞:“真有那麽好吃嗎?你說得我也想嘗嘗了。”
時聞看向燕克行。
燕克行道:“味道確實不錯,時令野菜,想吃只能這兩個月吃。”
時聞:“那要不然我們去采點回來?”
燕克行:“周六去吧。到時候去采了那邊的野蔥一起炒。”
既然已經安排好了,時聞就等著了。
周六那天,難得全員沒睡懶覺,一大早就來時聞家等著。
戈閱特地提了個籃子,還催促時聞:“時哥,我們快點,早上剛剛冒出來的地耳最鮮嫩了。”
時聞趕忙說道:“稍等一下,擠完奶就去。”
戈閱:“那我來幫忙。”
大家一起動手,牧場上的活很快就幹完了。
他們分為兩車,帶著狗子們一起出發。
今天要去河谷裏采地耳,時聞還從來沒有來過這邊。
等到了地方一看,河兩邊亂石嶙峋,沙地上只長著一些矮矮的亂草。
以他的目力,一眼看過去,居然都發現不了地耳。
時聞:“這裏真的有地耳嗎?”
戈閱接話:“有的,就是要翻著石頭慢慢找。這裏的野蔥也特別好吃,時哥你要是看到了,一起帶上啊。”
時聞:“成。那我們分開來找吧。”
大家四散開來。
時聞和燕克行一起,狗子們則擠在他們身邊,跑來跑去。
兩頭小老虎看見河水,走不動道了,趁著時聞和燕克行在尋找地耳的時候,它們“撲通”一聲,跳到河裏玩水去了。
時聞聽見了聲音,回頭一看,就看見它們的身影消失在水波裏,只得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當成沒看見。
小老虎愛玩水真是天性,逮著機會就會去玩,反正它們會游泳淹不著,時聞就不管了。
時聞轉過頭,繼續尋找地耳。
很快,他就看到了一塊小小的地耳。
這塊地耳圓圓的,通體青綠,看起來有點像小狗的耳朵,就是小,只有指甲片那麽大,看著倒肥糯。
時聞彎腰揪起來一看,又將采到的地耳放到鼻端聞了聞:“這味道——有點藻類特有的清香,又有一點雨後的氣息?好像確實不是普通的種類。”
燕克行:“一般人根本分不出其中的區別。”
“其實區別還挺大的,長相跟味道都不一樣,其他地方的地耳沒有這股清香味。”時聞深嗅一口,問道,“這個地耳,跟我們平時吃的地耳屬於同一種嗎?”
燕克行:“同屬一個大類。”
兩人一邊說話一邊尋找。
時聞很快發現,所有地耳都只有指甲片大,不過肉質倒還算肥厚。
時聞將地耳舉到眼前看,地耳後面帶著細細的沙子和草莖:“它好小啊!等會洗的時候肯定很麻煩。”
燕克行:“讓戈閱他們去洗。”
時聞:“那得費好一陣子神了。”
今天要采的地耳實在太小了,狗子們幫不上忙,便在這淺灘上玩了起來。
時聞他們倒是一心一意地采地耳,就是效率比較低,采了半天,收獲的地耳也就堪堪蓋住籃子底部。
怪不得燕克行之前不想來,實在太費事了,有這點時間,幹點什麽不好?
他們采了三個多小時,總算采到了半籃子地耳。
相比之下,采地耳時采到的野蔥要多得多,現在已經裝滿了一籃子。
時聞累得腰酸背疼,便提議道:“不采了,我們回家吧?”
戈閱喜滋滋地看向燕克行,請求道:“差不多也夠了。今天的飯還是老師來做?”
燕克行淡淡地“嗯”了一聲。
戈閱他們三個更高興了:“那我們來洗。”
時聞道:“你們不是說要用雞湯配白米飯嗎?我訂了只布雷斯雞,等會兒你們先回牧場,我跟燕克行去拿雞?”
戈閱:“行,那我們先去洗地耳。”
五個人分成兩車,家裏的小動物們也分成兩車。
為了安全起見,兩頭小老虎還是跟著時聞他們行動。
兩頭小老虎現在已經坐習慣車了,在車上也不怎麽暈,同樣也學會了乖乖地臥在座椅上。
今天也是如此,它們一上車就跳上了後座,一只向左旋轉,一只向右旋轉,睡成了兩只虎斑甜甜圈。
時聞和燕克行開車經過傅博修家,讓傅博修把布雷斯雞拿出來。
傅博修還看了一眼他們的後座,疑惑道:“你們後座放的是什麽?還怪好看的。”
時聞笑道:“秘密。你把雞給我,我放在腳下就可以了。”
傅博修被他的身形一擋,也看不清後座究竟有什麽,只得點頭說道:“行吧,你們看著點,小心它半路會飛起來。”
時聞:“知道,錢我微信轉給你了,回頭見啊。”
時聞簡單跟傅博修交接完,也來不及寒暄幾句,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場。
他們回去的時候,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懇懇地洗地耳、洗野蔥,現在多了一只雞,他們還得兼顧殺雞。
布雷斯雞比較兇,時聞幹脆拎起圍裙:“我來殺雞,你們繼續洗菜就行了。”
弓疆:“時哥,要我們幫著打下手嗎?”
時聞:“不用,一只雞的事,我三兩下就弄完了,燕克行,你也不用管我這邊。”
燕克行點頭:“需要幫忙叫我。”
現在已經快到十二點,再不抓緊時間,午飯就得弄到很晚了。
時聞麻利地殺雞褪毛,十分鐘就弄好了,然後交給燕克行煮雞湯。
他們家有一個特別大的砂鍋,平時偶爾用來燉鵝、燉羊,一鍋燉出來,夠家裏的所有小家夥吃,今天燉只六七斤的雞也不在話下。
大家一起幹活,速度相對比較快。
吃地耳,麻煩主要麻煩在洗上,洗幹凈之後,接下來的步驟就很快了。
燕克行起鍋燒油,用的正是豬油,油裏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,濃郁的香味“騰”一下就起來了。
時聞站在旁邊,肚子被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。
他看燕克行在鍋中下入地耳,猛火爆炒,再放野蔥頭,等炒透了,用鹽巴、醬油等調味。
要起鍋的時候,他再在裏面下入大量野蔥葉。
整個過程不超過三分鐘,然而那股香氣已經飄得整個屋子都是了。
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著。
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飯了,大家連忙拿碗,拿筷子,端著炒地耳往飯廳跑。
飯桌上。
時聞盛了一大碗白米飯,而後按照戈閱他們的建議,在裏面澆上了兩勺濃濃的雞湯。
濃稠的金黃雞湯澆入雪白的米飯中,上面飄著的青翠蔥花更是喜人。
他第一次吃濃雞湯泡飯。
濃雞湯的香味完全不會掩蓋米飯的清香,反而雞湯的葷香為米飯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覆合香味,簡直賦予了白米飯另一種生命。
他先吃了一口米飯,感覺吃法甚是美妙。
等吃完飯,時聞再夾了一筷子地耳。
地耳入口,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香。
地耳的鮮香,野蔥的沖香,野山椒的酸香……種種香味混合在一起,層層疊疊,互相纏繞,共同組成了一股極為覆雜的香味。
這種香味直沖腦門,時聞只能感覺到好吃,卻沒辦法用言語形容,究竟好吃到什麽地步。
吃一筷子地耳,再吃口雞湯泡的飯,香味層層疊加,香辣酸濃的味道卻稍微壓了下去,所有覆雜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裏,直叫人想吃下一口,再品嘗這豐富而覆雜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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